基金委与伊朗国家科学基金会双边研讨会项目指南发布—新闻—科学网
限项申请规定
(一)本项目属于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基金家科金
注:请申请人严格遵照本项目指南的委伊闻科各项要求填报申请,城市间交通费等。朗国
包括在华召开国际(地区)学术会议、学基学网依托单位应在规定的双边项目申请截止时间前提交本单位电子版申请书及附件材料。010-62325452
邮箱:dip2-xm@nsfc.gov.cn
信息系统技术支持(信息中心)
电话:010-62317474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国际科研资助部
2026年8月10日
附件:
1. 资助领域英文说明.doc 2. 双边研讨会项目英文申请书模板.docx
